“95后”国企出纳挪用600余万赌博被判刑3年

一名95后国企出纳马某,私自挪用公款600余万元用于赌博。案发后由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马某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6年出生的马某有着良好的家庭条件,毕业后成功应聘某国有企业,成为一名出纳员。一次,马某和三五好友聚餐,酒足饭饱之后,有人提议一起打麻将,这一次聚会,马某赢了不少钱。以前,朋友相聚也会一起娱乐,但毕竟聚少离多,机会难得,现在大家都毕业了又尚未成家,有的是闲暇工夫,于是,父母在单位附近为马某购置的小公寓,竟成了聚赌的固定场所。

马某的赌瘾越来越大,他不但参与实体赌博,还加入到网络赌博当中。起初,他的运气出奇好,这让他觉得来钱很容易。在一次次的投注当中,他的底气越来越足,筹码越押越大。赢钱时,想赢更多;输钱时,又想挽回。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周而复始地陷入到了赌博“陷阱”当中无法自拔。他的工作收入根本无法满足赌资需求,很快他把父母日常给的十几万元零用钱也全部输光。自己的赌博本钱都输光了,马某本该就此收手,好好反思,但他仍执迷不悟,想着继续投入赌资,试图东山再起。他不敢告知父母,也再不敢向父母开口要钱,向朋友借钱,也不是长久之计,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自己经手的公款。此后,他便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国企出纳的职责和禁区,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在未经他人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陆续通过使用银行U盾制单及审核,将一笔笔钱款从公司账户挪到他个人账户中。

但天下的赌徒殊途同归,再多的赌资投入最终也只是打水漂。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马某先后14次将公司账户上的600余万元转入他个人账户中作为赌资进行挥霍。2017年11月,该公司所属上级单位开始调查公司的账目状况。得知此事,马某便以办业务外出为由离开办公室,并躲在家里当起了“鸵鸟”不去上班。在向父母摊牌之后,马某仍未发觉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寄希望于父母筹钱退款,洗清自己。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律,饱受内心挣扎后,马某在家人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其家人进行退赔。

日前,经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对马某判处3年有期徒刑。(李冰 郑莉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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