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评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重要精神,如皋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从头抓,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0年如皋法院第一次审判委员会,首选讨论的就是四件“执转破”案件,所有委员一致同意裁定受理如皋市红星金属瓦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破产案件的审理要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用司法的手段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二是既要看到招商引资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企业不适应经济发展有序退出市场的一面,这就需要人民法院担当起职责使命,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大力释放生产力要素;三是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无论是审理还是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企业都要积极与破产庭对接,创新路径,形成“审转破”、“执转破”工作机制;四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多举措规范管理人工作。加大对管理人的考核力度,提升管理人工作质效。
章院长强调,破产案件的审理已作为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加快节奏,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案件办好,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钱照鸾 编:丁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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