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途中就调解?这速度,服了!

新如皋报讯    3月22日,晚上7时许,如皋汽车站旁边的一家小超市内,如皋法院速裁庭的章海涛法官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签字确认。

案件原告章某是如皋本地人,开店经营饲料销售生意。被告张某从外地来如皋养殖生猪。2015年,被告开始向原告购买猪饲料,期间结欠原告12万余元饲料款并出具欠条,后被告只归还1万余元,尚欠11万元迟迟未能归还。原告多次去被告的老家以及打工地追要均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章海涛收到案件后,通过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手段均未能联系上被告。3月22日晚上5时56分,正在办公室校对法律文书的章海涛接到原告电话,声称在如皋汽车站门口发现被告。

章海涛叮嘱原告理性处理,随即拿上诉讼材料,喊上书记员,立即赶往如皋汽车站。在车站门口找到原被告,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后,章海涛与被告就案件处理进行了沟通。被告表示,双方有多年生意往来,自己还不上钱实在是因为经济困难,目前自己正在打工,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

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章海涛与双方一起来到车站旁的一家小超市内,就案件相关事实以及付款计划进行协商,经过45分钟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都七点多了,一起吃个晚饭再走吧!”原告满心感激地邀请两名干警,被告也向两位干警表示感谢,章海涛说:“这是我们的工作,看到你们的矛盾得到化解,我们比吃什么都高兴。”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说在嘴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对法院干警来说,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烦忧,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为民初心的践行,为这样的暖心行为点赞!

(通讯员:袁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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