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成功调解耄耋老人赡养案

新如皋报讯    “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儿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

征老太是已近90岁的高龄老人,育有两子两女,其中次女已经去世,现有两子一女。2003年,征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协调下就征老太和其丈夫的赡养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由两个儿子提供粮油给二老并承担二老的医疗费用。

自征老太的丈夫冯某去世后,征老太在长子家中居住,长年累月间,征老太与长子及其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的误解摩擦逐渐增多,偶尔还会发生口角,征老太遂搬回次子家中居住。

如今,征老太认为其生活来源仅剩下每月400元的遗嘱补助,并不足以维持现有的生活,需要三位子女共同参与到日常生活和护理照料中。因三子女始终未能就征老太的赡养达成一致意见,征老太遂诉至法院请求三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开发区法庭收案后,发现三名子女并非不赡养老人,只是相互间就赡养老人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沟通,主要矛盾在于长子认为老人偏心次子,对此略有微词。

为妥善解决征老太的养老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到老太所在的居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并联合社区干部开展多元调解,以达到以案说法、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心存芥蒂,没聊几句就相互指责。承办法官陈璇立即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征老太的子女进行交流谈心,朴实生动的语言,直击人心的说教,入木三分的释理,让三名子女心服口服;另一方面和征老太推心置腹唠家常,劝其改善与子女的相处方式,作为母亲也应该换位思考,体谅子女的难处,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最终,在法官循循善诱的开导和温情感化下,征老太与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老人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随后,承办法官陈璇以该案为切入点,从保护老年人权益角度出发,结合民法典涉及的关于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条文,通过一些真实的事例开展了一堂生动的道德讲堂。

今年以来,开发区法庭共计审结赡养纠纷案件15起,调解结案12起。开发区法庭负责人陈璇表示,在化解涉老纠纷时,人民法院不仅要妥善处理好老人的赡养事宜,更要在办案中倡导孝道文化,弘扬新时代文明家风,让每一位老年人的黄昏生活温暖如春。

(肖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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